基于現有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系統陳舊老化并且處理能力不足城鄉生活垃圾填埋場很多滲濾液亟待優化處理,項目從滲濾液原水提升泵到處理出水達標排放口的全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場地平整、地面和基坑施工、廠區圍墻和門窗、設備藥劑間、給排水管道、處理設備、在線監測等。廢水經處理后,出水水質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標準。采用預處理+電催化氧化+A/O生化+UF超濾+深度處理工藝。滲濾液處理設備處理能力可根據需求設計,處理后達標的排水≥95%,基本實現“全量化”處理目標,不允許有濃縮液回灌到填埋庫區或滲濾液調節池。